景观规划设计院院长:
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
1、 负责设计院公司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,有较强的带动团队运作的能力;对设计院的运作机制与发展定位与方式有高度理念、清晰的思路。
2、 负责设计资源的接触、项目的接触,保证公司的业务的运转;
3、 负责带动指导团队与甲方沟通,解决客户疑难,审定方案更改;
4、 有能力监督指导园林景观、风景旅游项目前期规划、方案、设计、施工图业务开展,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编制等工作执行;
5、 有能力负责完成园林景观设计理念审定以及项目计划、任务安排、过程掌控;
6、 有能力组织解决开展园林景观工程时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,提供技术支持服务;
7、 有能力组织、管理设计团队成员,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。
任职要求:
1、 年龄35-57岁,本科以上学历,景观设计、风景园林、环境艺术、城市规划、建筑设计类专业
2、 具有园林相应技术资格证、中高级工程师为佳,或具有相应技术能力及经验亦可;
3、 有正规设计院从业背景,8年以上园林景观设计经验,2年以上设计院总设计师(总工程师)工作经历,具有设计团队管理经验以及项目运作经验,主持过2次以上大型(10万平方米以上)综合园林景观工程的规划、方案、扩初、施工图设计(可追溯);在境外或境内知名度高的设计院、规划院任职高管的经验为佳,有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理念;
4、 对园林设计及相关行业有准确把握,对相关市场及政府政策动态有敏锐快速的响应及对策;
5、 能够有针对性的开发、拓展市场,带动设计业务,推动设计院品牌宣传;
6、 工作认真负责,具有设计团队管理经验以及项目运作经验
7、 有设计资源和业务来源的优先考虑。 |